重锤夯实后应检查施工记录,除应符合试夯后下沉量的规定外,还应检查基坑(槽)表面的总下沉量,以不小于试夯总下沉量的90%为合格。也可采用在地基上选点夯击检查后下沉量。夯击检查点数:独立基础每个不少于1处,基槽每20 m不少于1处,整片地基每50 m2不少于1处。检查后如质量不合格,地基处理多少钱,应进行补夯,直至合格为止。
重锤夯实地基的施工要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(1)施工前应在现场进行试夯,选定夯锤重量、底面直径和落距,以便确定后下沉量及相应的夯击遍数和总下沉量。后下沉量系指后二击平均每击土面的夯沉量,对黏土和湿陷性黄土取10~20 mm;对沙土取5~10 mm。通过试夯可确定夯实遍数,一般试夯约6~10遍,施工时可适当增加1~2遍。
(2)采用重锤夯实分层填土地基时,每层的虚铺厚度以相当于锤底直径为宜,夯击遍数由试夯确定,试夯层数不宜少于两层。
(3)基坑(槽)的夯实范围应大于基础底面,每边应比设计宽度加宽0.3 m以上,以便于底面边角夯打密实。基坑(槽)边坡应适当放缓。夯实前坑(槽)底面应高出设计标高,预留土层的厚度可为试夯时的总下沉量再加50~100 mm。
(4)夯实时地基土的含水量应控制在1优含水量范围以内。如土的表层含水量过大,可采取铺撒吸水材料(如干土、碎砖、生石灰等)或换土等措施;如土含水量过低,应适当洒水,加水后待全部渗入土中,一昼夜后方可夯打。
(5)在大面积基坑或条形基槽内夯击时,应按一夯挨一夯顺序进行。在一次循环中同一夯位应连夯两遍,下一循环的夯位,应与前一循环错开1/2锤底直径,地基处理,落锤平稳,夯位准确。在独立柱基基坑内夯击时,可采用先周边后中间或先外后里的跳打法进行。基坑(槽)底面的标高不同时,应按先深后浅的顺序逐层夯实。
(6)夯实完后,应将基坑(槽)表面修整至设计标高。冬期施工时,必须保证地基在不冻的状态下进行夯击。否则应将冻土层挖去或将土层融化。若基坑挖好后不能立即夯实,应采取防冻措施。建筑物由上部结构、基础与地基三部分组成。
建筑物的全部荷载均由其下的地层来承担。受建筑物影响的那一部分地层称为地基。所以地基是指基础底面以下,承受基础传递过来的建筑物荷载而产生应力和应变的土壤层。
建筑物向地基传递荷载的下部结构称为基础,是建筑物的墙或柱埋在地下的扩大部分,是建筑物的“脚”。作用是承受上部结构的全部荷载,把它传给地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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